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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:
1.经由输卵管之置入:
以毛细管(外径:1 mm,内径:0.75 mm;尖端已被烧圆)吸取拟置入之 1/8 或 2/8 胚〔裸露者或经胶囊包埋已装入透明带内(+ZP)或未包埋者〕,配合少量培养液(约 20 μl),自受胚母兔之输卵管之繖部(fimbria)缓缓被注入峡部(isthmus)。之后,立即以 20 ml 含 100 I.U./ml 肝素(heparin)之生理食盐水冲洗手术部位,用以预防脏器之粘着,再以 0 号之可消化缝合线缝合伤口。待受胚母兔自麻醉中清醒后,始被送回原畜舍中。
2.经由子宫壁之置入:
如唐(1991)所述之方法,利用腹布夹将受胚母兔之两侧子宫角壁,依置入之胚数均匀刺穿孔洞。再如前述,经由输卵管置入之方式,将已吸取胚或胚叶细胞之毛细管,沿子宫壁之刺穿孔部位,将之分别置入左或右侧子宫角管腔中。之后,如同前述输卵管置入胚之步骤,予以缝合伤口。
(四)置入胚或胚叶细胞之回收和检测:
1.迄置入后 72 小时:
将受胚母兔在各预定回收之时间内,予以牺牲或腹腔外科手术。在取得其生殖道后,自每边之输卵管及子宫,分别以 4 和 8 ml 之胚冲洗液冲洗之。子宫部位之冲洗,系经由宫管交接处向子宫颈之方向冲洗,冲洗液在子宫颈口回收;输卵管部位则自输卵管繖部向宫管交接处冲洗,并在宫管交接处回收。回收之液体经静置沉淀后,其下层部份被置于
立体显微镜下观察,收集并检测所回收之胚数和胚之发育情况。
2.迄怀孕第 20 天或怀孕终了:
于胚或胚叶细胞被置入后第 20 天,将受胚母兔再度经由前述之腹腔外科手术法,自原手术部位暴露其生殖道;以检视左右侧子宫之外观,并计数着床之胎儿数。之后,再如前述方法缝合伤口;待动物清醒后被送回原畜舍饲养,以迄怀孕终了。此期间内,怀孕母兔被审慎照顾,并记录其产子数。
出自http://www.bjsgyq.com/
北京显微镜百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