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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:
检验表面回火烧伤时,在零件表面滴上一种酸的溶液,使金属受到
浸蚀因而暴露出被回火的部位,这种方法称为硝酸已醇腐蚀液浸蚀法。
零件表面涂上这种腐蚀液后,没有烧伤的地方将产生均匀的灰色,
没有反光;机遇在烧伤的地方则呈现出暗灰色或黑色,灰暗的程度则反
映了烧伤的严重程度;另外二淬火烧伤的地言则呈现出白色或光亮区,
在这种白色或光亮区的周围则包围着黑色的回火区。
为了建立允许存在的回火程度标准,必须确定被检验零件的关键部
位,同时还必须具备可以用来区分回火与轻微回火不同颜色的样块,以
便进行比较。齿轮的关键部位是轮齿承受载荷的齿腹和齿根圆角区;离
合器表面和滚动轴承接触的承载表面也应作为关键部位。在这些关键部
位区不允许存在任何程度的回火烧伤,其实验室非关键部位允许存在少
于20% 总面积的轻微回火烧伤。二次淬火烧伤,则任何部位都不允许存
在。
因为回火是发生在零件表面上的缺陷,零件的烧伤痕迹有时用二次
加工除去,硝酸已醇腐蚀液浸蚀法除了可以暴露出回火区以外,也会指
示出磨削过程中发生的脱碳和局部多磨去余量的部位,这些部位的颜色
比正常表面浸蚀后的颜色显得光亮一点。
出自http://www.bjsgyq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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